5月20日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进一步明确涉企执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要求,为此次及今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专项行动如何聚焦企业核心关切,助其轻装上阵?
胡卫列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目标明确★■,聚焦纠治企业反映强烈的四类突出问题“动真碰硬◆★◆■■”——
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行政执法事项多★■■、工作量大、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领域◆■■,是纠治的重点。
以可感可及、实实在在的效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稽查专员嵇小灵介绍■◆■◆,通过持续深化专项行动,严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转嫁审批成本等违规行为◆◆■;强化陆路、海运口岸等交通物流领域收费监管★★■◆;对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彻底■★★■★■。
“徒法不足以自行。从良法到善治◆◆■★■,需要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各个国家机关积极作为。”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姜杉表示,专项行动的开展使法律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切实依法保护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使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可以专心干事、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对不合规收费项目,应废尽废、应调尽调◆■。”嵇小灵表示,将加快涉企收费监测平台建设◆★◆■■,发挥监测点数据采集优势,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问题。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以制度刚性震慑违规收费。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智慧表示,通过完善分类分级检查制度,规定执法频次上限,推行7项“轻微首违不罚”措施等方式◆◆■★★,在保障安全的同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据介绍,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进行自查自纠。截至5月21日,共汇集各地区各部门问题线亿元★■■,为企业挽回损失9881■★★◆.35万元■★◆★。
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容一丝一毫马虎。
胡卫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问题查纠整改的监督力度,对执法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件视情况进行重点督办或者提■◆◆■★■;对纠治不力的地方,将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介绍★◆◆◆,“严格依法依规”是专项行动坚持的重要原则。尤其对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必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各领域的查纠积极推进◆★,行政罚款数额总体呈下降趋势,乱检查得到有效遏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时★★,透露了上述趋势。
◆◆■■◆◆“目前很多地方在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优化执法理念,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一些地方出台了免罚或者不罚清单,或对主动自查自纠的轻微违法企业,开通了免罚清单绿色通道■★■◆。”刘波表示,实践中的这些探索,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
5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姜杉、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智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稽查专员嵇小灵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社记者 金良快 摄
题: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国新办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最新进展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3月以来,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司法部统筹组织政府系统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同题共答,扎实推进。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特别是主观故意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一案双罚★■★◆■■’既处罚涉事企业,也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杨智慧提到★◆,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作用,推动安全生产由“他律”向“自律”转化。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排查、不整改、不报告的,一旦被监管部门发现★★◆◆,将精准倒查责任。
三是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四是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